跟进信息内容

更新时间:2026-02-03 10:38:03     浏览:

  

跟进信息内容

  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等公告,要求企业对在用的落后用能设备或工艺按期实行淘汰。对企业淘汰落实情况国家和省每年都组织督查,发现未按期淘汰仍在使用落后用能设备或工艺的,将实施惩罚性电价。近年来武进区屡有企业被查到仍在使用淘汰设备,已受到惩罚性加价电价处罚,且申请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程序复杂,办理时间较长。

  武进区节能监察中心2月份起组织武进区2012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自查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或工艺活动,要求相关企业对照淘汰目录等政策性文件,组织人员全面排查,列出本单位在用的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或工艺,制定淘汰计划,并进一步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台账。相关淘汰目录文件和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基础台账格式可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区节能监察中心将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对淘汰计划进行核查并组织落实淘汰。